一、晋中市政务大厅全体党员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两本书的学习,学习笔记要统一使用大厅发的“学习笔记簿”。 二、每个党员学习笔记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且须撰写一篇以上学习心得体会。 三、学习心得体会一是要按规定格式打印,在大厅学习园地进行展览,二是要在支部会上进行交流,交流形式由各支部自定。 四、中心总支组织委员要建立党员学习点名册,宣传委员要建立会议记录簿,活动记录簿。做到对每次会议和集中学习都要对学习和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五、中心总支纪检委员要定期检查党员学习笔记情况,心得体会撰写情况,并在集中学习时间予以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