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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晋中市政务大厅总支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9-03-02 09:58:55  发布人:晋中市政务大厅  来源:  访问量:
 

各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设一支过硬的党员队伍,有效地推动“优化政务环境,建设效能晋中”的目标,大力提升和规范政府部门及其党员队伍的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市政务大厅全体党员中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主旨,以《党章》中规定的共产党员应履行的义务和权利为标准,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第一要务,以“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争创“三有一好一强”,争当时代先锋为目标。通过“党员示范岗”活动的开展,保持共产党人浩然正气、昂扬锐气、蓬勃朝气的高尚情操,全面提高大厅党员队伍的素质,创一流工作业绩,努力建设成为一支“廉洁、公正、高效”的为人民服务的队伍,为推动和促进晋中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领导小组

成立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如下:

 长:杨允强

副组长:许云虎

 员:王丰田、王建平、高文青

办公室:刘二英、刘彦萍、姚  娟、郭 

三、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时间

争创活动从20093月开始,每年“七·一”进行评比,通过争创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

四、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的标准和目标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的党员八条义务和公民道德规范的内容及“三有一好一强”的标准作为评比条件。争创“党员示范岗”的党员要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各自的岗位上时时处处都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学习的先进,工作的模范,岗位的标兵,业务的能手。

五、“党员示范岗”评比方法

1.“党员示范岗”评比按《晋中市政务大厅创建“党员示范岗”考评标准》,在各争创示范岗自评的基础上, “党员示范岗”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考评、公示。评比活动一般在每年“七·一”前夕进行。对评比为“党员示范岗”的,以精神奖励为主,同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党员示范岗”的推荐名额原则上控制在每年10个。

3.“党员示范岗”采取座牌、挂牌及佩戴“党员示范岗”胸章等形式,统一摆放、悬挂和佩戴在醒目的位置。

4. 各党支部对整个争创活动要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有评比、有实效,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争创活动。

5. 各争创示范岗在评比表彰时,应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达到命名一个岗,竖起一面旗,表彰一个岗,带动一大片的效果。

6.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对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进行动态管理,对“党员示范岗”每年进行复查和抽查,如有不符合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八条义务、公民道德规范要求和“三有一好一强”标准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上报取消其荣誉称号。

7.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统一步调,找准结合点,突出岗位特色,确保活动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

 

 

 

                               中国共产党晋中市政务大厅总支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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