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行情况 晋中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自2007年11月30日正式开通以来,截止到2009年9月份,共受理来电163790个。2009年9月份,共接听各类电话4443次,平均每天接听148.1次,各县呼入量1858次,占总来电的41.8%。各类电话中,由热线话务工作人员当即答复的来电 3984次,占来电总数的89.5%;转12319、12369、12315、95598等专业热线和网络联动单位固定专线电话43次,占来电总数的1.0%;热线直接处理留单20次,占来电总数的0.5%;市热线办向一级网络联动单位派单396次,占来电总数的9.0%。在对各部门的派单中,反映问题类342件、投诉类13件、咨询类7件、建议类7件、求助类15件、举报类12件,分别占派单总数86.3%、3.3%、1.8%、1.8%、3.8%、3.0%。热线办派单后,网络联动单位回复275件,派单及时回复率为69.4%。 二、市民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城建管理:涉及重点工程、房产物业、市政道路、市容、环境卫生、公交、供水、供气、照明、客运、质监、拆迁、等问题。主要有:一、重点工程 1、反映汇通南路、中都路、蕴华街、思凤街、东关街、顺城东街、菜园西街、大乘寺街、花园巷等路段施工,市民出行不便。答复:供热、污水管网工程为市政重点工程,即将完工,给市民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2、反映交通巷、正太路、大乘寺街等处供热管网施工造成停水。答复:因供热管网施工给市民生活造成的影响敬请谅解,现几处均已恢复供水。3、卢女士咨询如何加入集中供热。答复:建议卢女士可直接与瑞阳热电联系入网事宜。4、反映大东关街毛纺厂宿舍四号楼后阳台建换热站,影响居民生活。答复:换热站工程为政府重点工程,选址后已由市政府领导批准,且换热站门窗为双层玻璃,产生的噪音不会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5、反映供热工程建设配套费用收取是否合理。答复:据《山西省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晋政发[2006]12号)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将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其使用范围的规定,我市可开征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我市规定为既有住宅40元/平米(建筑面积)、非住宅70元/平米(建筑面积)。按晋政发[2004]83号文件精神,个人承担分户改造实际工程的30%的费用。热电联供具有节能、环保、安全的优点,发展热电联供是市委市政府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倾力打造节约型城市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是一项民心工程、惠民工程。6、反映供热管道施工弄环商铺台阶。答复:此问题已答复,由小区自行维修。7、反映行人不慎掉入供热管网施工现场受伤问题。答复:已帮助市民与施工方取得联系,市民可与施工方协商解决。8、反映污水工程高村段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答复:施工方为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承包公司六分公司晋中市项目部,施工项目为蕴华二标污水管网工程,高村田地(13+42+13+74)段,由于九月初的连降大雨,使该地段的水位基本与地面平齐,我方经过二十多天的降水后,进行了开挖。但在开挖过程中,土质酥软,且有流砂。24日下午其中一根管铺设完毕后,准备与前一根接管时,出现了塌方,接口处出现小错移,不利焊接。后经监理与我方研究,采用浇筑混凝土的方式进行连接。具体做法如下:(1)先对其接口进行基本恢复处理;(2)两管接口处外缠塑料布3层(宽1000㎜);(3)接口两侧采用砖砌体做模板;(4)混凝土浇筑,振捣密实;(5)混凝土面采用2㎝水泥砂浆(掺5%的防水粉)抹面。(6)土方回填。咨询污水管网建设对附近建筑物、农作物的补偿问题。答复:耕地按800元/亩·年进行补偿,共补偿两年,农作物按市场评估价补偿。高村地段没有需拆迁的建筑物。二、房产 、物业1、反映新建街晋华小区楼顶漏雨。回复:已责令物业公司对屋面进行检查,凡漏雨房屋要立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维修工程量,预算工程费用。如已交纳维修资金的,申请资金进行维修;如未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将工程费用分摊到所属楼宇住户,公布分摊费用,督促业主交纳,实施维修;如还在保修期,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目前,该物业公司已对小区内所有漏雨房屋进行了排查,维修已全部铺开,但由于天气原因,近期降雨较多,维修工程受阻延缓。已督促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2、反映校园小区屋面漏雨。答复:屋面等房屋公用部位应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予以维修,如小区已交纳此项费用,可按规定申请使用,如未交纳,物业公司应对漏雨部分进行工程预算后,分摊到相关住户,按份交纳,以便施工。3、反映金世阳光小区屋面漏雨。答复:金世阳光物业公司已在施工维修,已督促其加快工程进度,保证施工质量,维护好房屋公共部位及小区公用设施正常使用、运行。4、反映东湖井周围环境卫生差。答复:已责令物业公司加强卫生管理,强化责任制度落实,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保洁人员工作力度,务必做好国庆期间的环境卫生工作。5、反映御景物业收费等问题。答复:涉及乱收费请向物价部门反映,各项费用应按物价部门收费标准收取,业主应履行缴费义务,物业公司应做好相关服务工作。6、反映嘉禾园小区停电电梯不能用。答复:停电为供电部门正常限电。反映嘉禾园小区物业停电、楼宇门损坏等问题。答复:电缆损坏已全部维修完毕,已恢复正常供电,防盗门损坏已维修完毕4扇,剩余1扇正在联系厂家,准备维修,并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公共设施设备的巡检、维修,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加强与业主沟通,相互理解支持,业主应配合小区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共同维护好小区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行,确保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7、反映迎宾小区屋面漏雨。答复:屋面漏水问题,已督促物业公司勘察情况、预算费用,现已公布各户分摊费用数额,相关费用正在缴纳当中,对于拒不缴纳的住户,物业公司已加大工作力度,深入住户家中动员缴纳。相关住户为房屋公共部分的共有权人,应当共同做好公用部分的维护工作,尽快缴费,以便维修。反映迎宾小区卫生问题,答复:现物业已安排人员清理现场。关于小区内公厕问题。答复:(1)小区大门西侧有一临时对外开放公厕。(2)小区物业办公楼内厕所也对外开放。(3)小区后门保安室附近也有厕所。以上公厕基本满足小区居民需求,原小区规划内建起的公厕,由于附近居民反对,暂时无法对外开放。反映迎宾小区没有房产证。答复:契税等手续正在办理中,手续完备后即可办理房产证。8、反映康居家园房产证办理一事。答复:小区300余住户房产证已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已出证并交到开发商手中。9、汇丰小区没有房产证。答复:汇丰小区系单位集资房,手续为东升公司办理,因规划改变,东升公司与此单位正在协商办理相关手续。10、反映世界之音小区有楼霸现象。答复:已责令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秩序维护,不得参与、纵容强买强卖行为,如发现有楼霸行为,业主可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该物业公司已于9月30日签订承诺书,如发现有此类现象,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处理。11、咨询申请廉租房问题。答复:我市廉租房建设正在加紧施工中,工程完工后将解决部分困难群众住房问题。12、反映医药公司宿舍物业公司问题。答复:该物业公司未在我局房产部门备案,请向该宿舍所属单位反映。 劳动部门:主要涉及工资拖欠、工伤待遇赔偿、失业金发放、退休金调资、医保以及下岗职工养老金补贴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等问题。1、拖欠工资 ①反映2008年1月份在晋中开发区某机械厂打工,2月份辞职,至今这个月的工资还没有支付。经相关部门处理协调,9月10日卢凡顺利领到了1200元工资。②某先生是开发区农村信用社的临时职工,反映从今年5月份至今只发了一个月的工资,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帮助。在处理过程中由于交办单无反映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责任部门对开发区农村信用联社所有用工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到开发区农村信用社职工,都与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临时工工资未发放是因2009年8月2日,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下发了《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开发区农村信用联社待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后,按照新出台的“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下发工资。经协调,该联社现已足额下发欠发的工资。2、工伤待遇 某先生反映在瑞光电厂上班,在工作中不慎从十几米的高台摔下来导致骨折,单位支付了医疗费用后,不给任何经济补偿,该先生希望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具体答复是:反映人因没签订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名称连自己也不清楚,更不知道和谁构成劳动关系,而工伤认定是以合法的劳动关系为前提的,根据《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反映人应当先去劳动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去榆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待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级别,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该先生在治疗期间单位不给垫付医疗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可以就工伤医疗费用问题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失业金未发放 反映她是锦纶厂劳动服务公司的下岗职工,最近锦纶厂大厂的工人都发放了失业金,为什么劳动服务公司的工人却没有, 请相关部门及时核实处理。答复为:根据[2009]第29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一条“适用范围”款及配套实施意见之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仅限原锦纶厂在2002年底全面停产之前,在国家实施国有企业减员增效和富余人员安置政策背景下,职工本人自愿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锦纶厂下属集体企业人员不在范围。反映人只适用于解除劳动关系同期的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即:自愿提出申请,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4、养老保险金补贴 咨询下岗职工养老金补贴期限。答复:根据《山西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7号),社保补贴期限为三年。5、工伤认定 某公司人员,因工受伤,向榆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现在咨询认定的结论。答复:工伤认定是以合法的劳动关系为前提的,因为反映人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提供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所以造成认定结论延迟,现在已按相关认定程序,于近期将上报到市级劳动部门做出认定结论。 6、劳动合同 榆次环卫处工人,单位与他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陈女士咨询是否合理。针对陈女士咨询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之规定,如果陈女士没有以上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理的,应向陈女士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供电部门:主要为用户自备线路故障导致停电,井盖丢失问题,其中,1例为由于井盖丢失用户掉进坑,导致鼻梁骨折,经相关人员核实事实情况与用户描述不符,榆次供电支公司已对该问题积极解决,另1例为菜园街正太饭店往北一点有电缆线带着钢丝掉下来了,给过往行人带来了很多不便,经相关人员核实该线路不属于供电公司线路。 县(区市)方面:榆次区 反映儿童公园环境卫生差,家中漏水,退休职工的生活补贴,放羊时被人抓走羊,无证经营化工厂等问题。榆社县 榆社便民服务热线累计接听各类电话73次,平均每天接听近2次,各乡镇呼入44次,占总来电的60.3%。各类电话中,由热线话务工作人员当即答复的来电73次,占来电总数的100%。本月接听的电话全部为咨询电话,咨询的内容主要有:合作医疗住院如何报销,婚姻登记需提供的材料,在那里婚检,婚检是否收费,《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两节放假时间安排等。其它网络联动单位接到的市民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请及时查看晋中市政府门户网站12345专栏“热线反馈列表”。 市热线办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 |